1月21日,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扩能改造项目开工。
1月,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成为江苏省酒类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是月,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被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为“消灭无标生产先进单位”“执行标准企业”。
3月27—28日,由中国白酒研制泰斗沈怡方教授发起、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在泰州承办中国芝麻香型白酒技术研讨会。
4月16日,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获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 22000:200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4月24日,连云港港口区工商局局长一行至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考察,并洽谈合作相关事宜。
是日,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李书记一行至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考察,并参观麒麟湾新厂区。
4月22日,《新华日报》“泰州版”记者陆大兴在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与公司负责人洽谈合作协议。
4月29日,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王颖泉至海陵区麒麟村签订新厂区新增三亩多地租用合同。
5月24日,《江苏酒商》杂志记者编辑部副主任徐光辉至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采访。
5月28日,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秀兰出席江苏省女企业家协会第四次会议。
6月10日,《江苏酒商》总编辑黄杰,编辑部副主任徐光辉至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商谈合作事宜。
6月12日,“梅兰春”酒成为扬州市曲艺团50周年团庆演出指定用酒。
6月26日,泰州市禁毒委员会在梅兰芳影剧院举办禁毒宣传活动,梅兰春酒厂赞助此次活动。
7月31日,梅兰春“八一”特刊发行。
8月5日,江苏省工商联合会餐饮业商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泰州召开。梅兰春酒厂董事长刘秀兰出席会议并致辞。
8月9日8时19分,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麒麟湾新厂区生产车间工房建设开工,董事长刘秀兰主持开工仪式。
8月19日,海军政治部主任王兆海中将在北京接见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秀兰一行。
8月26日,驻泰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检站、教导大队、预
备役团10多名军官在泰州市双拥办秘书长林马贤的陪同下,至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考察,公司总经理陈祝生带领大家参观梅兰春酒酿造车间、原酒库等。
12月,“梅兰春”继续被泰州市工商局审定为“泰州市知名商标”。